學務處

主任的話

自由要建立在自律之上


成員簡介

學務主任 陳老師  30
訓育組行政教師 潘老師 33
生輔組行政教師 鄭老師 31
體衛組行政教師 王老師 34
舞一導師
陳老師 21
舞二導師
黃老師 21
舞三導師
鄭老師 21
劇一導師
何老師 26
劇二導師
廖老師 26
劇三導師
林老師 26
演一真導師
周老師 24
演一善導師
廖老師 24
演一美導師
闕老師 24
演一樂導師
郭老師 18
演二真導師
張老師 22
演二善導師
陳老師 24
演二美導師
張老師 24
演二樂導師
賴老師 18
演三真導師
龐老師 22
演三善導師
翁老師 22
演三美導師
林老師 24
演三樂導師
高謝老師 18

業務執掌

  業務執掌
主任
  1. 綜理學務處業務。
  2. 辦理部、局及校長交辦事項。
  3. 各組業務協調督導之責。
訓育組
  1. 辦理各項校內外活動。
  2. 辦理學生參加校外活動、校外團體及校外簽約報備申請事宜。
  3. 辦理升旗、週會及晨間劇團相關事宜。
  4. 彙整各班之班週會、專題討論紀錄。
  5. 辦理學生生活手札、週記抽查相關事宜。
  6. 督導畢業紀念冊製作。
  7. 春暉社相關事宜執行
  8. 臨時交辦業務。
生輔組
  1. 學生生活輔導管理。
  2. 賃居生管理及相關業務執行。
  3. 交通糾察隊管理。
  4. 辦理防治校園霸凌相關業務。
  5. 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相關業務。
  6. 辦理專車業務。
  7. 臨時交辦業務。
體衛組
  1. 校園環境維護。
  2. 辦理衛生保健相關事宜。
  3. 辦理體育活動相關事宜。
  4. 採購清潔用品、醫療用品。
  5. 辦理學生就學貸款相關事宜。
  6. 臨時交辦業務。

臺北市華岡藝術學校學生獎懲規定

臺北市私立華岡藝術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113學年度)
臺北市華岡藝術學校在校作息時間實施規定
臺北市華岡藝術學校學生服裝儀容規定
臺北市華岡藝術學校學生請假規定
臺北市華岡藝術學校畢業生市長獎評選辦法(111.02.16)

參加校外活動及校外團體申請/報備表單(填寫完成後請繳交至學務處/訓育組)
校外活動申請單
家長同意書(校外)
校外團體報備書